第27章 被詛咒的小山村18(完結)
“請問青青最近有回來過嗎?”
一男一女兩個民警坐在王阿姨家客廳。
“你們找到青青了嗎?她在哪?她還好嗎?”王阿姨“焦急”地問道。
“很抱歉,至今還沒有她的消息。有消息了,我們一定會第一時間通知您的。”
“謝謝。”
“那我們就先回去了。”
女民警起身的時候,忽然看到沙發腳旁有一根黑色的小皮筋,上面還纏着一根長發。
她下意識擡頭看了眼王阿姨。
王阿姨是短發。
女民警愣了一下,随即若無其事地跟同事一起離開了,就像什麽都沒有看見一樣。
隔壁鄰居屋裏,女人拉着青青坐在沙發上,正在用自己買的新工具給她做美甲,她的丈夫在做飯。
“青青,今兒嘗嘗哥的手藝,你嫂子可是被我養胖了二十斤呢。”
“怎麽,嫌我胖?想死你就直說。”
“哎呀媳婦我不是那意思,我哪敢啊,你咋樣都好看。”
知道兩口子故意拌嘴逗自己笑,青青心裏暖暖的,臉上也露出了笑容。
相似的一幕幕在各地上演,無數人在給她們打掩護,将她們藏得嚴嚴實實。
調查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,同時社會輿論也越來越不可控。
網上鋪天蓋地的聲援報道越來越多,有男人,但更多的是女人。
全國女性達到了前所未有的團結,都在呼籲她們無罪,請放過她們。
事件愈演愈烈,開始有女孩在政府門口聚集,雪花一樣的請願書遞到了官員們的辦公桌上。
接着,更多的女性罷工罷學,紛紛走上街頭開始發出訴求。
她們中有學生,有家庭主婦,有律師,有教師,有老板,有醫生護士,甚至有政府工作人員,各行各業的人參與其中。
這次的事件其實只是個導火索。
自古以來,女性一直就處于弱勢地位,這個社會對女性從來就沒有公平過。
第一次危機,是在母體,可能會因為性別選擇而不能降生。
第二次危機,是在出生時,可能會因為性別被遺棄、被殺害。
就算僥幸活了下來,這一生還可能遇到的是重男輕女,是習慣性忽視,是職場歧視,是性侵,是家暴……
你足夠幸運,完美避開了這些,還有可能你好好地吃個飯,就會因為漂亮的外形被搭讪,調戲不成被暴打。
更可怕的是,還會因為意想不到的一些事情,被拐賣,被當成生育機器。
因為人為的性別選擇帶來的惡果,就是社會男女比例嚴重失衡。
你可能會被賣進深山老林,過着牲口一樣的日子,給一個老光棍生孩子,一輩子都離不開。
只是因為你是女人。
憑什麽?憑什麽身為女人要遭受這些?
今天她們不為自己發聲,誰能保證來日噩夢不會降臨在自己頭上?
她們再不站出來,這些姐妹的今天就是她們的明天。
全國各地加入聲援隊伍的人越來越多,慢慢地,更多的男人也加入了。
因為他們有母親,有妻子,有姐妹,有女兒。
這場聲勢浩大的聲援持續了一個禮拜,社會進入半癱瘓狀态。
人們這才發現,女性承擔了多少社會責任。
一直被壓迫的她們,同樣是這個國家的頂梁柱和基石。
原來少了她們真的不行!
她們的聲音振聾發聩!
國家終于做出了反應,各地官員親自走到街頭喊話。
“國家已經清楚了大家的訴求,請給我們一些時間,一定給大家一個滿意的交代。”
很快,人們發現,針對逃跑的女人們的調查悄無聲息地停止了。
三個月就過去了,這期間,網絡上的發聲從未停止,女性們用各自的方式在努力着,等待着。
這天晚上,全國的女性基本都守在電視機旁,忐忑不安地在等待着什麽。
因為白天的時候國家官媒發通知了,說今晚八點有重大事件宣布。
八點到了。
“我國針對女性的人身安全問題做了詳細的考量。經過幾次重大會議表決,現有的法律存在漏洞,無法全方面地保護女性的合法權益,現做出以下修正。”
不知是不是刻意安排,今晚的播音員是個年輕的女性。
她念完晦澀拗口的法律條文後,擔心女同胞們聽不明白,還細細解釋了一遍。
總結來說就是:
一,因為孩子性別而堕胎的人,無論男女,強制做絕育手術。
這輩子不配再有自己的孩子,醫院負連帶責任。
二,生下孩子後遺棄的父母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強制絕育。
若是孩子因為遺棄死亡,處無期徒刑。若故意殺害孩子,直接死刑。
三,女性享有絕對的婚姻自主權。
父母若是強制收彩禮賣女兒,可由當地政府公證,斷絕親子關系,女孩不必履行贍養責任。
四,嚴禁職場性別歧視。
男女同工同酬,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打壓拒收或者區別對待女性,一經舉報,必受重罰。
同時,女性産假期間,基本薪酬和補貼由國家全權發放,減輕企業用人成本。
五,若妻子是全職家庭主婦,丈夫每月薪水的一半由公司直接打到妻子個人賬戶,用于家庭日常開支。
六,若夫妻離婚,所有夫妻共同財産平分。女方優先選擇是否要孩子的撫養權。
男方需足額支付孩子撫養費,拖欠或者不支付,視情節嚴重量刑,且自動和孩子脫離血緣關系。
七,家暴等于故意傷害,不因婚姻關系區別對待。視情節和嚴重程度而定,處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八,婚姻存續之間出軌,不分男女,出軌方直接淨身出戶,且私生子女不被法律承認,沒有繼承權。
九,性侵他人,直接判處死刑。
性侵過程中,受害者任何反抗行為都合法,包括因為反抗致性侵者死亡。
十,拐賣婦女兒童,買賣同罪,一律死刑。
若受害者因為反抗致買賣人死亡,無罪。
年輕的女播音員說到最後一句的時候,忍不住紅了眼圈,聲音也變得哽咽。
然而她的嘴角高高揚起,眼睛亮的不像話,任誰也能看出她此刻的喜悅和激動。
全國瞬間沸騰,無數女性喜極而泣。
甚至有人不顧形象地在電視機前嚎啕大哭。
這十條法律對于女性來說,就是行走在世間最大的安全感。
她們受委屈太久了,終于能安安心心地站在陽光下了。
再也不用提心吊膽,害怕被遺棄,被歧視,被拐賣。
同時,網絡上針對藏起來的那些女人的調查通知也删除了。
沒有另行通知,就這麽悄無聲息地過去了。
雖然她們殺人是在法律修改之前,但現在,沒有人再去追究這個問題了。
關在監獄裏的下柳村買家們,成了新修法律的第一批被執行者。
參與買賣的人直接被判處了死刑,成了殺雞儆猴的那只雞。
而他們那個罪惡的小山村,從今往後,無論剩下的人怎麽努力,都不會再有一個孩子降生,直至村莊徹底滅絕消失。
就像是被神靈詛咒了一般。
這就是祁安留給她們的“大禮”。
她早就說了,那些畜生基因,還是滅絕的好。
犯罪成本變得如此之大,各地的人販子和買家吓破了膽。
加上國家下了死手嚴打拐賣,一連三年,全國一起拐賣案件都沒有發生。
五年後,新生兒男女比例基本持平,結婚率和生育率提高,國民幸福指數明顯上升。
十年後,各行各業湧現出了大批優秀的女性,為國家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。
她們用自己的努力回報了祖國給予的尊嚴。
偉大的女性們,終于為自己掙來了公平。
從此,路上再也沒有那麽多的坎坷與陷阱。
女孩們平安喜樂,一路坦途。